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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11:31
来源:本站
北京儿童健康基金会网站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网站(www.bchjjh.com)的使用和管理,扩大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拓展扶助业务,保证基金会网站规范、高效、稳定、健康、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站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各部门在利用基金会网站对外发布信息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主、导向正确、遵纪守法”的原则,并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确保基金会网站高水平建设和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 职能分工
第三条 网站管理坚持技术支持和行政管理相结合,实行信息部门负责技术、各部门负责各自的信息内容、行政分级审批与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基金会秘书长办公室负责网站的总体建设、规划和管理。相关工作包括:
(一)负责网站内容标准制定、审核和维护。
(二)负责组织商讨与审核专题建设、页面呈现、信息呈现形式。
(三)组织并审核各部门的信息更新与维护工作。
(四)对各相关部门信息维护工作进行督促、培训。
(五)负责网站的推广与透明度建设。
第五条 信息部门负责基金会网站的具体技术事务。相关工作包括:
(一)负责所有网站相关技术问题与制作方沟通,监督制作方服务内容,监管网站正常运营。定期清理病毒和备份存档。
(二)负责落实网站的设计与制作。
(三)协调各部门进行网站信息更新。
(四)负责信息上传和维护。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基金会简介、组织机构、大事记、章程更新、理事会动向等信息。
(二)及时反馈基金会网站及公共邮箱收到的信息与信件。
(三)负责及时撰写、汇报基金会发布的通知与公告。
第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基金会的财务审核、年审报告,负责项目资金对账以及日常出入账明细。负责网站与“资金管理”“捐赠收入”等相关的内容。
第八条 项目部门职责
(一)负责项目进展及时更新、汇报,负责网站“项目管理”“基金管理”等栏目的内容。
(二)负责及时撰写、汇报与项目有关的新闻稿。
第三章 信息发布、维护与网站运行
第九条 基金会网站信息发布实行申请、审核和登记上传制度。各部门在基金会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在OA系统上发布申请并附上发布内容,经基金会逐级审核通过后统一交由信息部门对外发布(办公室表格存档备案)。
第十条 网站信息要体现时效性,所有动态信息均需第一时间更新。
(一)基金会日常新闻不晚于三个工作日提交;
(二)节假日安排必须于放假前一周提交;
(三)基金会项目更新不少于三个月更新一次。
(四)财务捐款信息必须每周更新一次
(五)其它网站更新信息需在一周内提交;
信息部门在收到各科室网站信息发布表后均需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基金会网站的安全运行环境及部分技术性服务。
第四章 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为确保基金会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依据国家互联网管理有关规定和基金会工作实际,凡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信息;不得利用基金会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损害基金会利益等非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社会治安、扰乱基金会秩序的不良信息;不得传播暴力、迷信、色情等内容;不得向他人发放恶意的、污辱性的、挑衅性的信息;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
第十三条 实行用户权限划分制度,严格执行用户口令、登陆密码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及相应的软硬件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严禁利用基金会网站进行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得发布任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言论。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法的,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时限发布、添加、更新所辖栏目内容或信息的;
(二)泄漏用户口令或登录密码,造成基金会网站后台管理混乱的;
(三)擅自删改基金会网站内容、信息、图片或页面设计的;
(四)有意破坏基金会网站系统或造成基金会网站设备、资源损坏的。
(五)利用基金会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暴力、迷信、色情等内容的;
(六)利用基金会网站散布他人隐私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污辱、造谣、诽谤的;
(七)利用基金会网站泄漏基金会秘密、从事损害基金会利益的非法活动及传播扰乱基金会秩序的不良信息的;
(八)其他违反本管理规定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由北京儿童健康基金会秘书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规定适时予以修订。
二〇一九年五月制定